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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主要环节质量标准 (修订)

  • 时间: 2025-04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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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提高教学质量,明确教师工作职责和要求,增强教师的事业心、责任感,促进教学与管理工作科学化、规范化,特制定本标准。

一、教师基本素质要求

1.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,思想政治素质高,遵纪守法和敬业奉献;

2.刻苦钻研业务,提高教学水平,主动承担教学任务,精心组织教学,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,不断提高教学质量;治学严谨,勇于创新,团结协作的教风优良;

3.把德育贯穿和渗透到教学的全过程中,教书育人,尊重学生,关心学生,了解学生,教育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。对学生严格要求,严格考核,严格管理,培养学生成才;

4.重视个人思想品格、道德风范和仪表举止对学生潜移默化的熏陶作用,言传身教,为人师表,作风正派,品行端正,以自己的楷模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。

5.善于对自己的师德表现、业务水平、教学效果和工作实绩及时做出总结分析和自我评价,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改革创新,不断提高教学工作水平、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。

6、任课教师必须具有高等院校教师资格证明。

二、教学计划的制定

教学计划是学校培养人才、进行教学的纲领性文件,科学的教学计划是教育思想、目标、模式的集中体现和人才培养方案的总体设计。教学计划是否科学、合理直接影响到所培养学生的质量,因此制定科学、合理的教学计划是保证教学质量的第一关。在制定教学计划时,组织经验丰富的教师反复进行讨论,精心制定出有利于人才培养的教学计划。在制定专业教学计划时,应确定各门课程的周课时数、学分数、开课学期、考核方式、课程代码等。

三、教学大纲的制定

教学大纲是实施教学的基本文件。课程教学大纲应指出该课程的教学目的和要求,教学内容与学时分配情况,建议使用的教材和参考书等。教学大纲经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批准报教务处备案。各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教学大纲,不得轻易变动教学大纲具体内容,如确需变动,应提出申请,经教研室主任审核、院长批准,报教务处备案方可实施。

四、教材选用标准

教材的质量直接影响教学的质量。各教研室在开课前一学期,要组织任课教师依据课程教学大纲以及教材内容体系的教学适用性、科学性、先进性等方面的要求,选定教材。各主要课程必须选用教育部规定的教材,或省教育厅指定的教材,或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教材,或公认水平较高的教材。选用教材时,应该选用最新版本的教材。任课教师应指定与教材匹配的必读书目、辅助教学用书和参考资料,以便学生课外学习。

五、备课质量标准

1.各教研室在每学期结束前,应讨论并决定下一学期教学的基本要求和重点、难点,讲授同一门课程的教师,讲课纲要和难点应基本一致。

2.每学期前两周,教研室必须制定教学进度表,一式三份,一份交教务处,一份交学院,一份交任课教师。

3.备课前要做好备课准备工作。备课前要熟悉教学大纲,掌握其中的教学基本要求,钻研教材,阅读足够数量的同类教材与相应的参考资料,明确教学重点、难点;了解本课程与相关学科的联系、学生的学习基础、前期课程的教学情况和后续课程的安排,处理好课程间的衔接,合理安排教学内容;选定恰当的教学方法,注意采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;注意因材施教,提出对不同层次学生的分类辅导措施。

4.教师上课前,必须准备好详细的教案和PPT。教案和讲课内容须与教材内容基本一致,应不断吸收本学科新的科学研究成果。

5.提倡集体备课。教研室应组织担任同一课程的教师集体备课,集思广益,取长补短,统一教学基本要求和进度,切磋教学方法,保证教学效果,提高教学质量。

6.上重复课的教师必须对教案进行及时的修改和补充,特别要注意吸收本学科新的科学研究成果。

7.教师的教案和PPT,要接受学院、教研室的随机抽查,抽查的结果将纳入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内容。

六、课堂教学质量标准

1.教师上课前应按教务处规定的时间提前到达教室,按时上课、下课。

2.师生必须衣冠整洁,不得穿背心、拖鞋进入课堂。

3.课程第一堂课,教师应以适当方式作自我介绍,增进师生了解;扼要介绍本课程的教学计划;着重说明本课程在整个课程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;说明本课程教学过程中的课外作业、测验及考试等要求和方法,以及各自在评分中的比重,使学生对学习本课程有较全面、准确的了解。

4.上课时,教师必须加强对课堂教学秩序的管理。如清点上课学生人数,维护教学秩序等。

5.教师对学生上课迟到、早退、打瞌睡、做课程以外的事要提出批评。对那些违反课堂纪律的现象,按教务处规定的办法处理。

6.教师授课时应观点正确、内容科学;做到概念明确、条理清晰、重点难点突出、论证严密、逻辑性强;既要有科学的严密性,又要注意表达的生动性;将基本内容讲得清楚、明白,理论联系实际,有一定的信息量,不照本宣科。要采用启发式教学方法,积极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手段,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。

7.教师每次上课都必须有明确的教学目的,要围绕教学目的进行教学,不得讲授与教学目的无关的内容。

8.凡教学需要又有条件做演示实验的,教师可以在课堂上做演示实验。

9.实验课教师对学生实验操作程序应严格要求,不成功的应要求学生重做。

10.提倡采用多媒体等现代教学技术手段进行教学。

11.课堂讨论前,要有针对性地选择好讨论题,并列出参考资料和参考书,指导学生作充分准备;讨论时要积极引导,特别重视那些具有创新精神的见解,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探索真理的精神,培养学生表达自己独立意见的能力和胆识;课堂讨论结束时,教师要归纳总结,引导学生得出明确结论。

12.纳入授课计划的习题课,要明确讲授要求,认真备课;习题讲授要注意为基本概念服务,具有典型性,能够举一反三,触类旁通。对学生习题中的错误要进行分析,对于带有普遍性的错误,要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和强化训练。

13.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应接受其它教师的随机听课,抽查的结果将纳入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内容之一。

14、教师上课时要遵守学校和上级部门的相关纪律。

七、课程作业质量标准

1.根据课程特点确定作业量。

2.各任课教师在实施教学的过程中,根据作业量要求布置相应的作业。作业的内容既要密切联系课堂教学的内容,又要有利于加强学生的思维训练,提高其分析能力;既要促使学生勤写多练,又要防止负担过重。

3.批改作业要认真、仔细。作业应全部批改,教师对学生按时交作业、补交作业和缺交作业要区别登记,对批改的作业要记载成绩,对不合要求的作业应要求学生重做。对作业中出现问题的学生,要进行适当的批评和教育。

4.教师布置和批改作业的情况,要接受学院和教研室的随机抽查,作为对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内容之一。

八、课后辅导质量标准

1.根据课程特点、学生情况和教师工作量情况等因素确定课程的课后辅导次数。

2.课后辅导包括指导学生制订自学计划,培养他们有计划、有目的、有步骤地学习;指导学生理解教材的重点和难点,回答学生的提问;指导学生阅读参考书;指导学生对所修课程进行阶段小结和总结;指导学生查阅文献资料;指导学生掌握学习规律和科学的学习方法,合理安排时间,提高学习效率等。教师应重视对学生课外学习的辅导和答疑,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。

九、课程考核标准

学生学习成绩的考核按《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学生学业考核管理实施细则》的规定进行。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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